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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市现代经贸中等专业学校 关于“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校”告家长书

时间:2021-06-20  浏览:

关于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校告家长书

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,维护校园治安秩序,有效预防校园暴力事故的发生,确保校园安全,按照早部署、早预防、早发现、早制止的方针,本着源头治理的原则,学校倡议全体同学禁止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校园

请各位家长配合教育、监督、管理好自己的孩子并承诺做到履行监护人职责,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,不让孩子携带管制刀具、烟花爆竹、香烟、打火机等各种危险有害物品进入校园和其他公共场所。

一、 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

1.是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,构成犯罪。

2.是学生携带管制刀具、棍棒,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,成为犯罪工具,危害公共安全。

3.由于携带管制刀具,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,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,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。

二、管制刀具的种类

一是匕首、三棱刀(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)、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(跳刀)以及其它类似的单刃、双刃、三棱尖刀、棍棒等。二是其它非学习所需刀具,包括水果刀、工艺刀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;三是双截棍、三节棍等棍棒、玩具枪等具有风险性的游玩器具;

三、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的处罚规定以及本校严格规定

学生携带管制刀具、棍棒等危险物,如果屡教不改,就构成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中所说的严重不良行为,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;造成后果的,依法处理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,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。 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我校严格规定:学生凡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的,一经发现,将严肃处理。